社会合作处(校友工作办公室)工作职责
社会合作处职责
社会合作处负责统筹学校开展国内社会合作工作,负责促进学校与地方政府、高校、企事业、行业合作交流,服务人才培养和争取事业发展资源的职能部门。校友工作办公室、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挂靠社会合作处。
1.负责贯彻落实高等教育社会服务政策和要求,立足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,整合校内外资源,助力学校长远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;
2.负责做好对外合作的牵头抓总、综合调度、跟踪服务;
3.负责学校校地、校企、校校等合作协议的审核、签订和归口管理;
4.推动学校与地方政府、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社会合作关系,为调研学习、合作洽谈、协议推进提供协调和保障;
5.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捐赠筹资工作;
6.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,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。
校友工作办公室职责
1.负责完善校友信息数据,推动校友工作信息化建设、维护和运行;
2.负责指导各单位做好校友工作,推动各类校友组织建设;
3.负责指导各级各类校友组织的筹建、运行和活动开展;
4.负责校友、校友组织和校友企业的联络和走访;
5.开展校友捐赠等社会资金募集工作;
6.负责校友返校服务,校友活动的组织策划;
7.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,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。
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职责
1.负责建立和落实基金会的规章制度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;
2.负责牵头制定和完善基金会的筹资方案,根据学校发展需求,积极拓展各类社会资源,吸引社会捐赠,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学校事业发展;
3.负责学校各类实物捐赠的接收,协同国资等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管理、使用和交接工作;
4.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年报、年审、年检等日常管理工作;
5.负责基金会项目的全程管理与服务工作;
6.负责基金会日常财务管理工作。
终审:社会合作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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